女子剖宫产纱布留在身体里14年,有关方面:医院愿意赔偿13万

2024-01-06

最近,湖南省娄底新化县伍女士报告说,她14年前曾在石冲口镇卫生院剖腹产,手术后常常腹痛,发炎。医院的检查结果表明它肚子里的异物疑似为肿瘤。6月,所谓的“肿瘤”拿出来,竟然是早已腐烂的旧纱布。经医调委斡旋,石冲口镇卫生院愿补偿约13万元。与此同时,伍某还想获得主刀医生当年的歉意,还想让有关部门给他一个惩罚。图表/被调查者【1】“肿瘤”本来就是纱布伍女士于8月31日向九派新闻通报了这一事件。她表示,自己于2009年6月30日在石冲口镇卫生院剖宫产,“手术后3小时腹部胀满并不消失。”随即伍女士家人提出转院请求,被院方驳回。第六日,眼看伍女士病情依然没有好转,卫生院在家人的催促下才答应把伍女士转到新化县人民医院。“当时转诊医生表示,要是再晚一些转医院的话,将会威胁到我的性命。”伍小姐说道。伍某从2009年起就饱受腹痛之苦,常发炎,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我老是怀疑那年手术有毛病,大夫也许漏掉了其中的内容。”伍女士说,自己到几家医院做了彩超、腹部造影等检查,都发现腹部存在异物,但是不能确定异物在哪里。1月份,伍某觉得腹痛加重,又到医院复查,发现异物变大了,认为肿瘤。今年6月份,伍某用手术把肚子里的“肿瘤”切除后,竟是一团团纱布,而且由于在身体里时间太长,已开始烂掉。图表/被调查者【2】医院愿意赔偿13万伍某因医生疏忽大意,14年煎熬。为伸张正义,她与丈夫联系上当年主刀医生刘某,陈某夫妻。图表/被调查者不过,主刀医生当年并没有对这一事件表示歉意。“他觉得手术由单位安排,要大家与卫生院取得联系来解决,不能以自己为目标。”伍女士生气地说自己向医生提出了补偿的请求,但是遭到了拒绝。伍某遂求助相关部门。石冲口镇卫生院愿通过医调委调解,用10万以下的补偿解决问题。“就是精神损失费,加上几次住院费,反正都在10万块以内。”伍小姐表示对这样的结果不能接受。伍女士说,随后经调解后卫生院愿赔偿约13万“我的主张几乎就是这样一个数字。”有关补偿尚不充分。与此同时,伍某还称希望主刀医生当年能表示歉意,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处罚。“在调查中,他们表示,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如果2至5年,就可追究其责任。”伍某表示,有关部门告诉他,因为时间太长,目前难以追究。【3】事实依据很难核实8月31日九派新闻给当年主刀医生刘某某和陈某某目前供职的单位娄底市中医医院及新化县医保局打电话,双方人员都说对这件事并不知情。石冲口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向九派新闻通报说,医调委在进行处理。之后,九派新闻与负责这一事件的调解员进行了接触,其表示不方便披露具体事宜。新化县卫健局人员称已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后“但是这件事的事实依据是查不到的,毕竟已经过去14年了。”伍女士也坦言,“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年年吃药打针这些凭据已经不见了。”另外,该工作人员表示,若被确定为卫生院职责,则“他们将完全负担。”九派新闻指出,类似的事件不是个别的。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安徽阜阳一名妇女剖宫产术后医用纱布留在身上长达13年之久,形成九级伤残。这名妇女提起诉讼,获得赔偿46万多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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